前些日子,我終於可以很踏實地說,我跟我老大交往了 7 年。
一些不明就裡的人總是會說什麼可以結婚了之類的話——我是很喜歡聽這類的話啦,不過,我認為我是個很會空想(別人說那叫作浪漫),但是對錢又務實的人,所以什麼結婚之類的,距離我還很遙遠。
7 年來,我家老大對我逆來順受、老大家裡的人對我也十分體貼,尤其是我老大的媽媽,除了平日的照顧,還做了個 Notebook 提袋給我--這已經不是什麼人情了,有時我會懷疑這就是親情 Orz…。在此我還是要表達我對我老大及其家人的謝意,我並不是不會害臊,只是表達謝意遠比害臊更為重要。
那麼我在不可思議什麼?就是前幾天似有若無的吵架,然後隔天兩個人卻可以很開心地一起去逛誠品。這種情形其實在這 7 年一直 repeat,而且,我必須誠實地說,我不曉得何謂「愛」(好啦,我知道民視正在播)。我一直可以大聲地廣播,我愈來愈喜歡我家老大,但是我直到今日卻無法大聲說出各個愛情小說中劇情中最關鍵的三個字,是的,我總是會以「喜歡」來代替。
什麼淡淡的愛、深深的喜歡之類的話,無法說服我讓我做出連續劇中各種瘋狂的舉動--淋雨、撞車、99朵玫瑰、電視牆廣告;而且那些事情「現實中真的是有人做到」,這才不是斯巴達,這是「新聞價值」,所以類似報導很常見。因為我從沒有失智或脫序演出,以及兩人還是很常拌嘴,所以我感覺這段戀情還是不穩定,以及我的心智似乎還沒有成熟到可以跟 10 年前的同學們就可以大聲敘說誰愛誰,來相互比擬。
不過,一次又一次,我發現我跟我老大成為「一輩子的戀人」機會逐漸上升,這對情感上來講,是好事,但對現實生活而言,我希望可以獲得「賺錢筆記」以及「結婚筆記」然後趕快寫下我及我家老大的名字:P <— 我似乎想好下次要送她什麼驚喜了@@